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能弥补几年的问题

2025-04-08 03: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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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
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当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
2、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弥补亏损额不一定是企业按照会计的方法计算的亏损额,应该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后的亏损额。弥补亏损的企业一般税务机关需要提供亏损年度的《涉税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