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违犯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2项和69条第3项要交多少罚款

2025-04-07 0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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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二)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
第七十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一)货车或者挂车未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置反光标识的;
  (二)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或者行驶记录仪不能正常运行的;
……
由上可见,违反该办法第69条第(三)项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150元分罚款,不扣分;违反第70条第(二)项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150元的罚款,不扣分。如果两项都给以罚款的话,那就是300元。

祝你平安!

回答2:

去交通银行问下便知!

回答3:

你去去交通银行问下便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