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强制征收农民的土地,村民不同意,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可走?

2025-04-18 1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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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我国《土地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如果没有经过上述程序,未经村民讨论同意的,可向地级主管部门或土地部门控告投诉,现在的形势对这些为非作歹的官员很不利,如果胆敢侵犯村民利益,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土地法》第八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2: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村委会成员罢免。选举真正为百姓做事的村干部。

回答3:

如果不能与村民达成协议,是不能强征土地的,建议你启动信访程序。或者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强拆过程中的违法问题。祝你好运

回答4:

可以向县国土局或者乡镇政府举报投诉。

回答5:

可以投诉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