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 http://www.bfa.edu.cn/zs/2008-12/03/content_22523.htm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09年我院本科计划招生440名(无分省计划),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具体计划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系 别专 业(方向)专 业代 码 学制(年) 学费(元/年) 人数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 050414 4 8000 20 2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文化与传播) 050414 4 8000 20 3 表演学院 表演 050412 4 10000 75 4 摄影系 摄影 (电影摄影) 050416 4 10000 16 5 摄影 (多媒体影像创作) 050416 4 10000 10 6 录音系 录音艺术 050417 4 10000 17 7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 050417 4 10000 12 8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050415 4 10000 12 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特技) 050415 4 10000 12 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 050415 4 10000 11 1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广告导演) 050415 4 10000 12 1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人物造型设计) 050415 4 10000 11 13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 (影视管理) 110302 4 6000 35 14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经纪人) 110302 4 6000 35 15 电影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媒体理论) 050414 4 8000 14 16 摄影学院 摄影 (图片摄影) 050416 4 10000 20 17 摄影 (商业摄影) 050416 4 10000 20 18 动画学院 动画 (漫画) 050418 4 10000 23 19 动画 (动画艺术) 050418 4 10000 15 20 动画 (电脑动画) 050418 4 10000 25 21 动画 (游戏设计) 050418 4 10000 25 注: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9名,女8名;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6名,女6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18名,女17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7名,女18名。 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招收计划为:10名,其中北京地区考生不少于4名,其它各省不具体划分名额。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经纪人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4.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专业方向。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3.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知识》,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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