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将他人的财物窃走的,就属于盗窃,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受理调查,被盗财物的价值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经物价部门鉴定,未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经物价部门鉴定,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补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一,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例如:河南省为2000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人家的东西,秘密窃取就是盗窃,如果超过三千元以上就构成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当然算,不是你的不问别人拿了就是盗窃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