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发工资需要带哪些材料?

2025-04-07 06:55:3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以上并没有具体规定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带的材料,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只需带着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本人亲自前往,填写投诉书即可。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