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渗水,责任谁负

2025-04-06 14: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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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以下两种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担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该条是关于出租人负有租赁物瑕疵担保义务的规定。所谓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租人负有保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即出租人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的财产应符合约定的标准。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维修义务的前提条件是出租人负有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如租赁物有瑕疵的,出租人即负有维修义务。但是,一般认为,在判定出租人是否负有瑕疵担保义务上有一个重要条件,即承租人须在租赁租赁物之前不知道该瑕疵的存在,因为如果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知道了瑕疵的存在,还仍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显然,承租人已经将瑕疵考虑到缔结合同的条件之中,可以据此认为是承租人自愿承受有瑕疵的租赁物。

回答2:

这种情况,责任在承租人。
造成的所有损失,应该由承租人承担。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