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存在问题,无法入住,此期间的物管费有谁来承担?

2025-04-18 08:08: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你无法按期收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因此,物业费应由开发商全额交纳。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属无效协议。

关于逾期交房的损失,要看你们的购房合同中有无约定,如有约定,则可依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索赔。

回答2:

开发商全额赔付,因重大误解,可撤销此协议。可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以及未按期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所有损失。

回答3:

没收房当然就不用交物管费了,如果签协议时是自愿的就是有效的。可以向开发商索赔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你看下我给你的留言。

回答4:

无法按期收房就是还没有收房,没收房就不用交物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