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彩礼钱视为是对女方的赠与,归女方所有。
如果双方有以下情况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两种方法都不好。
双方父母直接见面,要是再谈彩礼的问题上谈不拢的话,极有可能闹得很僵。除非双方父母非常熟悉,要不然的话,他们基本上都是第一次见面。到时候万一闹僵了,事情就不好办了,当然,小夫妻两个人自己决定,彩礼也是不行的。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就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既然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双方父母就应该有知情权,小夫妻两个背着父母决定彩礼的数目,这就是对双方父母的不尊重,所以我觉得,小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一个大概的数目,然后回去请教自己双方的父,这个过程可能不是一次性的,需要小夫妻和双方的父母反复的进行沟通,等到彩礼数目达成一致之后,再安排双方父母见面进行会谈。到时候要做的就是一槌定音,再也不更改。
彩礼其实和谈生意也没什么两样,只要双方有诚意,可以坐下来慢慢谈,细细谈,多谈几次也没有关系。最忌讳的不是女方要的多,也不是男方给的少,而是双方已经谈好之后,结果过了几天其中一方又因为某些原因要变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