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条例的一个问题

2025-04-05 17: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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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建入住小区,当业主入住率达到50%,或者自第一个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第一次业主大会应当在区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在第一次业主大会上可以讨论前期物业管理的情况,当有持有投票权二分之一,且人数占到二分之一的业主提出更换物业公司时,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当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并且业主不需要承担解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