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法律大神!关于contract law的!万分感谢!

2025-04-04 23:15:1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这是关于要约和反要约的
offer and counter-offer
适用英美法还是大陆法?

这题目太简单了。你好好上课哦。本的第二次vocie mail视为一个新要约。

第一题是:如果撤销要约的邀请未到达她的语音信箱,则视为前一次要约有效。
第二题是:如果撤销要约的邀请到达但是由于故障未显示,则视为前一次要约有效,除非ben及时通知了这种故障错误。
第三题是:此次询价视为ben 的一个新要约邀请(因为没有价格等明确信息,所以不是要约),如果ann做出回应,则视ann 的回应的明确度情况,定性为要约或要约邀请。

回答2: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