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表述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又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写入了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路线的简明概括。由新时期的总任务、总路线发展而来。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