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共向6人借款200多万 因资金链断裂 还不出钱 债主已非法集资控告我朋友 这构不构成非法集资

2025-04-11 0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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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从你叙述的情况看,应该不属于非法集资,应该是民事借贷关系

回答2:

如果是正常的借贷关系,就不用担心。如果是非法集资,那就跑不了。

回答3:

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有非法占有占有目的可能定集资诈骗罪,如果为了经营的话可能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回答4:

不构成非法集资,建议你可以去百度上查下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

回答5:

民间借贷,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