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是广东牌照的,在湖南高速违章了扣十二分,现在在四川,驾驶证是四川的,请问能不能在四川当地处理

2025-04-08 14: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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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规定是需要当事人到核发驾驶证地区车管所,或违章地区车管所,申请学习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恢复驾驶证。当事人驾驶证四川核发,可以在四川申请学习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回答2:

不可以,车辆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和车牌所属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