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名后,由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根据各省具体安排:
(1)现场审核:
这是最常见的审核方式,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的审核地点,由人考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2)网上审核:
随着网络信息档案的建立,通过确定的身份证明就能在网上直接查到相关学历、资格情况,所以有部分省份已经开始尝试直接网上审核。只需在人考中心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信息,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3)考后审核:
个别地区采用报名后不审核,直接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与考前审核相同,只是时间放在了考试之后。
一级建造师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考后审核就是成绩合格后要去审核后才会发证书。
由于每个省份二级建造师的报名政策会有所差异,所以需要具体查看当地的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公告。一般来说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现场审核的。
个别地区采用报名后不审核,直接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与考前审核相同,只是时间放在了考试之后。
注意一: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注意二: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三: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注意四: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注意五: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注意六: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的,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者。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