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可以。但只在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当事人对借款进行结算后,由借款人出具欠条给出借人存执,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某种情况下是可以的
可以在原告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