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如果没有事先提出工程洽商或者提出洽商没有通过,也没有提出并签认图纸会审,事后也没有正当合理的的理由,责任则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果确实因施工实际情况造成的合理的改变,事后应补签工程洽商。如因施工图纸出现错误,只是未及时上报,且施工单位所进行的改动施工未对后续工程造成影响,则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及监理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图纸会审。技术方面的责任与施工单位无关。如造成质量或安全方面的事故,则仍由施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