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于2011年10月25日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发布,根据2014年3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分总则、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法律责任、附则5章47条,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