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有没有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

2025-04-17 08: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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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有的,对于共同侵权责任的具体内容,讨论的主要问题是:

一、规定共同侵权责任的本质特征

立法机关倾向于仍然采用《民法通则》第130条的内容,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草案》倾向于采纳原来的司法解释中关于“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则

《侵权责任法》规定共同危险行为,是一个确定的立场。争议在于,如何规定共同危险行为人之一的免责条件。《草案》的基本意见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回答2:

您好!《民法通则》第130条有规定。这个条文的内容是:“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