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期间可以外出打工吗?

2025-04-06 04: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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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在社区戒毒期间,想要外出打工要看戒毒人所签订的《社区戒毒协议》里的条款,有没有和这个相冲突的,如果有,当然你不能外出,否则就是违法协议;如果没有,那么应当详细向社区戒毒管理人员说明情况,争取获得理解和支持,并提出书面报告。如申请成功,必须定时回社区尿检。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扩展资料:

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指出,把乡镇(街道、社区)政府作为基层开展禁毒、戒毒工作的主体,并确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几种戒毒形式,而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

搞好社区戒毒工作,社区需整合力量,与戒毒人员签定协议书,对每个社区戒毒人员成立由家属、社区干部、公安以及卫生、民政部门人员组成的监护小组,期限为3年。

公安人员将随时对戒毒人员实行尿检,对于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吸毒人员,有关部门将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纳入低保等方式给予帮助。如不配合社区戒毒,将解除戒毒协议,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戒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戒毒

回答2:

可以。

看你所签订的《社区戒毒协议》里的条款,有没有和这个相冲突的,如果有,当然你不能外出,否则就是违法协议;如果没有,那么你应当详细向社区戒毒管理人员说明情况,争取获得理解和支持,并提出书面报告。

且外出打工时需定期回来检查一次,这是戒毒协议中最重要的条款,绝不能违背。

根据《戒毒条例》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戒毒条例》第十九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

(二)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三)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以上的,须书面报告。

扩展资料:

社区戒毒又复吸的可以由公安局强制戒毒:

根据《戒毒条例》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戒毒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戒毒条例

回答3:

1、你的问题应该不是问“在检查期间”,而是“在社区戒毒期间”,因为肯定的,检查期间不能外出,否则就是违法戒毒协议。
2、如果的确是“在社区戒毒期间”,那么要看你所签订的《社区戒毒协议》里的条款,有没有和这个相冲突的,如果有,当然你不能外出,否则就是违法协议;如果没有,那么你应当详细向社区戒毒管理人员说明情况,争取获得理解和支持,并提出书面报告。
3、每月回来检查一次,这是戒毒协议中最重要的条款,绝不能违背。
4、社区戒毒,戒毒当然是第一位的,但戒毒人员是人,需要生活来源,可以说经济收入几乎和戒毒是同等重要的,社区应当支持戒毒人员的就业问题。所以大胆去说,态度诚恳,一次不行二次,相信是没有问题的。记住,你做出的承诺一定要做到,这是你的第一次向社区亮明你的诚信,在这个时候,你的诚信对你,是极端重要的。一旦违约,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以后就麻烦了。

回答4:

我是去弄了,她们不在,这也怪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