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在某地因犯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异地的公安机关发现有其他犯罪行为,首先确定其他犯罪行为的管辖问题。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一人犯数罪的,可以并案侦查。其他犯罪行为一般由最先立案,采取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如果其他犯罪行为严重,为主要犯罪的,可以由其他犯罪行为立案的公关机关并案侦查。发现其他犯罪行为后,公安机关认为嫌疑人已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撤销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