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依照我在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过的经验,你的这起交通事故也可以肯定是前方事故车辆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划分,原因很简单,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事故车辆司机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可以下车的,应该在事故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紧急停车标志,也就是三角牌,如果不在车辆后方放置警告牌的,致使后方车辆追尾的,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责,原因很简单,因为高速公路和下道不一样,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都是高速行驶的车辆,临时停车如果不放警告牌,非常容易造成严重或大型的交通事故,所以,高速路停车不放警告牌的,发生事故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划分,现在清楚了吧!你现在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尽快的到高速交警大队事故科解决事情,让交警大队给你事故责任划分认定书,如果事故科给你的责任大的话,你就要给他说清楚了,很简单的,你就说你是正常行驶车辆,前方事故车停车后,后面什么都没放,连个双闪灯都没打开,你以为他是正常行驶车辆,所以才会追尾的,就这么说就行了,如果交通事故科责任划分不好,你不服事故科的解决结果,可以到当地法院民事诉讼解决的,那样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当然了,那是最后的方法,希望你的事故可以平安的解决,尽量不要发生那样的结果为好,祝你好运,希望采纳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