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部队单位是撤并降改单位,家属随军不满一年,那么提问者转业及其家属随迁到北京的意愿,是要服从和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网页链接(2001.01.19实施)相应规定的!
一、对于提问者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对于随军(随迁)家属、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第五十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
关于退役军人转业安置的职位选择,总体来说就是编制上的区别,总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务员的行政编制,一种是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种单位叫做参公事业单位,有人管这种编制叫做参公编,事实上也是行政编制。两种编制之间的差别主要有5个方面。
1、职务分类不同
公务员的行政编制通常都是综合管理类的岗位,职务与职级并行,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五级十档,非领导职务四级八档。
而事业单位则是按照岗位不同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管理岗分为十级,与公务员级别相对应,最高相当于部级正职。专业技术岗位为初、中、高级三级,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这个是有不对和机关安置专业的,我当兵三年,让我退伍安排工作,我拒绝了,结果又签了三年,我又选择留在部队,一待又是几年,这次就要分配转业了,不知道分配到哪里,都是一样的,报效祖国,为国出力才是当兵的骄傲。
有些事情具体还得问退役军人事务局了,现在的业务职能慢慢的划到那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