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费达不到必须招标的条件业主可以自己选监理公司吗?

2025-04-06 03:20:3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单项监理费虽然没达到标准,还得看整个项目总额是否达到三百万。
如果超过三百万,也是必须走招投标程序。
当然,如果总额和单项都没有达到标准,业主是可以自行选择监理方的。
只要不在招投标法相关规定范围内,业主还是有自行选择的自由的。
拓展资料:
"监理"一词,可理解为名词,也可理解为指一项具体行为的动词。其英文相应的名词是supervision,动词是supervise。由此可见,监理是一外来组合词,其在我国汉语辞书中尚无明确定义,如何完整准确地解释和理解其涵义,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其中"监理"一词即借鉴了日本等国家的称谓。日本建筑基准法和建筑士法均明确规定了建设监理制度,凡私人业主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建筑士(即我国所称的建筑师)担任工程监理,否则工程不得进行。
不妨拆开"监理"这两个字,进行分析。"监"是监视、督察的意思。《诗·小雅·节南山》就有:"何用不监。""监"是一项目标性很明确的具体行为,进一步延伸的话,它有视察、检查、评价、控制等 纠偏、督促实现目标 。"理"可从几个方面进行理解。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通常指条理、准则。如战国韩非子认为:"理者,成物之文(指规律)也";其次,"理"通"吏",是一个官员或执行者。
以此引申"监理"的含义,可表述为:以某项条理或准则为依据,对一项行为进行监视、督察、控制和评价。当然,这是由一个执行机构或是一执行者来实施的行为,这个机构或人也可以称作"监理"。而"疏理"侧重于对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的从中疏理、实现目标的意思。
因此,综合上述几层意思,"监理"的含义可以更全面地表述为: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监理工程师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投资项目管理师、社会工作者、质量工程师、广告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2012年12月31日开始发放。

回答2:

  监理费达不到必须招标的条件业主可以自己选监理公司。
  招投标法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具体金额还要看项目所在的行业有没有具体要求,如果没有是可以自己选定的。

回答3:

可以自己选定。
招投标法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具体金额还要看项目所在的行业有没有具体要求,如果没有是可以自己选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