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R6001-201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中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直接从事操作工作,其管理和操作行为的后果会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人员。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分类别。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文化程度,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四)具有相关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操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的实习半年以上(含半年);
(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压力容器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具有相应的基础知识、专业与安全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报名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人员,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用人单位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
对于数量较少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带压密封、氧舱维护、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客运索道作业及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作业及管理等作业人员的考核,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考试机构负责考核,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考核机构负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