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铁十八局拖欠10个月我工资,我已经辞职3个月了,但是工资没有给结算

2025-04-17 09: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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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我想你趁没告之前要一份离职证明,有合同不要也行,有工资证明(工资条、工资卡)。

2、工资超过30天不支付就算托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算是违法操做,要罚款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除了竞业限制和培训可以做为违约金赔偿,其他均不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估计的)要赔。

3、当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都可以。

4、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托欠超过一个月可以要他们另支付托欠部分的50%.

5、告企业就行,到时候他们会找公司的,只要你保护好你的证据和原件,其他人要时给他复印件不能给原件,原件始终都在你这里。

6、像你这种情况胜的几率较大。

回答2:

100%是恶意拖欠你的工资,建议你直接找劳动仲裁或者找法律部门提起诉讼,那样你会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回答3:

找劳动局··
没有赔偿金这一说··
告诉你··百分之百是会计部黑你的钱··
叫他们结算工资给工资条,盖公司有效章··

回答4:

胜率大,你有充足的证据,可以找劳动局,而后找律师仲裁,你有权利要求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