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是古代容积单位,一般不能和质量挂钩。不过唐朝之前,斛为民间对石的俗称,1斛=1石,1石=10斗=120斤,半斛即60斤。
各个朝代的“斤”的概念都不一样,一一列举:
西汉每斤,258.24克,半斛即15494.4克;
东汉每斤,222.73克,半斛即13363.8克;
魏晋每斤,222.73克,半斛即13363.8克;
南齐每斤,334.10克,半斛即20046克;
梁、陈每斤,222.73克,半斛即13363.8克;
北魏每斤,222.73克,半斛即13363.8克;
东魏每斤,445.46克,半斛即26727.6克;
北齐每斤,445.46克,半斛即26727.6克;
北周每斤,250.66克,半斛即15039.6克;
隋朝每斤,668.19克,半斛即40091.4克;
唐朝每斤,596.82克,半斛即35809.2克。
唐朝之后斛不再是质量单位,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