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可以理解:在会计上观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要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在税法上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是不认可的,因此需要纳税调整。 列如某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年末公允价值为80。会计上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跌价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0而税法上对公允变动不认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应该为100。这样就跟会计上形成了20的差额,需要调整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