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的对象是:(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5届或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3、2014、2015、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本市2015年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