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对方仍没有钱怎么办?

2025-04-07 0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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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等执行人有了可执行财产即可执行。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财产,法院又积极执行,可以在三四个月拿到执行款。反之,则可能拿不到执行款。当然在执行中,如对方同意调解,达成执行和解的就可以很快拿到执行款。

强制执行注意事项

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执行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无视法院判决遭拘留并强制执行

回答2:

解决办法:如果说被执行人有担保人(纠纷担保人与执行担保人)的话,在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偿还义务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追加担保人为共同被执行人。

法院无法执行有多种情况:找不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等。因此,你需要多方打听,密切注意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情况,及时向法院执行庭提供,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但无论如何,只要案件没有执行到位,不要轻易接受执行庭关于执行中止,甚至执行终结的任何提议及文书。

强制执行:

在公诉案件中,法院判处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并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现被告人能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财产条件许可后再启动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回答3:

那没办法,法院也执行不动,除非发现他资产转移

回答4:

回答5: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