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违法,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率。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个人觉得你不用赔偿,因为他没有证据证明你们存在雇佣关系,而你可以要求他赔偿拿走的东西,不过前提也是你能证明他那走了属于你厂房的东西。
不必赔偿。1口头约定并不算。2你现在马上清点财产,做报告和鉴定。3不清楚他以什么名义告你上法院的,所以建议你法庭外调解。4如果对方不同意,找律师,你有胜算的余地。5他未经你同意拿走的东西可有他人作证?或物证?有一项就可以告他偷盗。
不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