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函发[1998]390号《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因此,征收增值税的开具增值税发票,征收营业税的开具服务业发票。对于受票方,按新准则规定,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单独接单的安装开建筑业发票,单独接单的维护开地税服务业发票,具体的操作需要与地税局沟通,取得他们的认可才行。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公司是从事电梯销售、制造、维护、安装的,要是单独接单(不是和电梯一并销售的)安装的项目工程,需要开地税的建筑业发票吗,维护费也是单独接单是开增值税发票还是地方的服务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