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严重的: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记得采纳哦
是啊,前段时间不是有个新闻,一个女的把她朋友的照片发到朋友圈并骂了她,被她朋友告了,最后法院判这个女的赔多少钱还要在朋友圈道歉。
算的 同时还侵犯了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
额,这种事可大可小,想起诉的话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