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七逃税罪的概念,修改原因是什么

2025-04-12 02: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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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刑法所称“偷税”,在外国刑法里称为“逃税”,英文是Tax Evasion,是指公民逃避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我们习惯上把这类行为称为“偷税”,主要是传统上认为,无论公司还是个人,如果逃避给国家缴税,就如同小偷到国库里偷东西一样可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说一个人逃税给国家少缴了1000元的税,就说他到国库里偷了1000元,显然是不妥的。逃税与偷毫不相干。引自网页链接

回答2: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 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 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通过对国家自身的发展和吸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对逃税罪的处理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维护税收征收和管理的秩序,为了促使纳税义务人已发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故把刑法修正案七逃税罪中偷税改为了逃税,在名词意义上改变了罪状表述,在更大意义上体现出了这个罪名的价值,也是刑法适应发展需求的阶段性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