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同一个封闭管理的小区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你说的多个园区应该可以分别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可咨询区级房管局物业科。召开业主大会之前要公布票权,即本小区共有住户多少户,有投票权的住户有多少户,联系不上的也在票权范围内,但不计有效票,只计算投票的业主的认同票数。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可以约定未投票数是否可以视同从多数票,但是只能是在首届业主大会通过以后,在今后的表决中应用,在首届业主大会上不适用此规则。通俗地说就是联系不到的业主既不算认同票,也不算弃权票,只能算没有投票。只有投了票且投同意票的达到双过半才算有效。
双过半即投同意票的业主数量占小区总户数的一半以上,投同意票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以上。
业委会成员人数是5-13人,单数,具体人数 由筹备小组根据本小区业主户数商定。
我个人认为应该按实际领到钥匙的业主户算,因为二4匕百户才是能参与业委会的人数。
肯定是按2700户计算。因这是可参与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