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源代码开发版本要求有哪些?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源代码开发版本要求有哪些?软件制作开发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对源代码的开发版本没有具体要求。通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源代码开发版本要求:(1)按源程序前30页和源程序最后30页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在每页的右上角通过电脑标注连续页号1、2、3……60。不要装订。除第6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源程序须添加页眉,页眉处务必写清软件的名称(与全称或简称一致)及版本号。(2)源程序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