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刑法主要是报复性的,所以往往是比较残忍的。古代酷刑中最令人闻风丧胆的还要数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这种酷刑的残酷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骨醉之刑”的雏形其实是吕雉发明的。刘邦统一国家后建立了大汉王朝,后宫也是佳丽三千,渐渐对不再年轻的吕后不再感兴趣,开始专宠戚夫人,甚至还想废掉吕后儿子的太子之位,转立李戚夫人的儿子为太子。
这是让吕后所害怕的,虽然她用尽办法保住自己儿子的地位,但是还是十分憎恨戚夫人。于是在刘邦驾崩后,戚夫人被吕后抓起来,拔光了她的头发挖去双眼,刮花了其脸颊,熏聋其耳朵,砍掉四肢扔进了厕所中,做成人彘。我想对于戚夫人 来说,这样的痛要高于死亡吧。
再来说武则天,武则天在入宫后受到王皇后和萧淑妃的陷害,可谓是受尽苦楚,武则天一直怀恨在心。在得到皇帝的宠爱后,武则天开始实施报复计划了,可是即使她们被打入冷宫,武则天还是觉得不够。
于是,她想起吕后把戚夫人做成人彘的事,也想让她们尝尝求生不能求死不能的感觉。 她让太监狠狠地打王皇后和萧淑妃,一百仗后两个人已经血肉模糊了,又拔光了二人的头发砍掉了她们的四肢,最后将她们泡进了酒坛中。酒坛空间狭小,二人痛苦不堪却又无法动弹,十分痛苦。酒精刺激患处苦不堪言,可从另一方面来看酒精又能消毒。能够延长她们的生命,真是想死都难了。
“骨醉之刑”说白了就是改进的人彘之刑,把犯人封在装满白酒的缸里,我想犯人的骨头已经酥麻了吧,真的挺残酷的。我们很幸运可以生活在一个宽容的社会,也没有这些酷刑的存在。
这比人彘之刑更可怕,骨醉就是将人砍去四肢做成人彘后,又将人彘泡在酒中,这个刑法残忍到毫无人性。
光听这一个刑罚的名称就觉得非常的残忍。让人在身体上的折磨达到一种非常高的程度把人折磨而死。
这种刑罚光是看名字都能够让人毛骨悚然。据说是把人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去。让人感受割肉之痛,最后在痛苦中死去。
她发明的骨醉之刑是把整个人都泡在酒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