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培训7天,叫应聘人员去跑业务,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2025-04-08 09:32:5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合法的,劳动法里面明确规定,上班未超过一周的可以不付工资。也叫试用,这时双向选择,也就是说你在7天内,选择离开,也不用向公司解释。如果你超过了7天,工司没叫你走,证明默认是该公司的员工了,离开公司的话必须书面申请,否则由于你离开造成公司的一切损失,公司有权上诉赔偿。

回答2:

不算合法,但是劳动部门很难界定这类情况

回答3:

试用期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