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有这样一项罚款性质的收费
收费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 你肯定符合了~~
收费的数额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所以数额每个地方不一样~
至于重复收费,这肯定是没有道理的!
未婚生子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双方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的,属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情形,因此,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福建老家的计生委不能再对你征收社会抚养费,但贵州计生部门有权向你征收余下的社会抚养费。因为计生法明确规定违法生育对象在一地接受处罚后,在另一地不再接受处罚。
问题的关健是要看在你们户籍所在地规定你们这种政策外一孩需要交的社会抚养费数额是多少,如果说你所交纳的社会抚养费没有达到规定的数目的,就有可能要喊你交纳下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