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 :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资格审核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初级考试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即可.
考试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级经济师报名条件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