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是必须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才可以办理的,要是身份证补办期间,是可以带上户口簿办理临时身份证再去办理结婚登记的,临时身份证只要在有效期内都是可以用语办理结婚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身份证在办理中,不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