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监外执行这一刑罚,您所说的监外执行,规范的说法应该叫缓刑。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5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因此,您是不可以擅自离开本县的。谢谢阅读!
应该是被·判处缓刑,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经过批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的人一般是不允许随意离开当地,如果有必要可以向监督机关申请待批准方可以。不然你上 律师贴吧,去问下他们法律人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