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两人共同的房产,经离婚又复婚还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两人共同的房产,经离婚又复婚还是共同财产吗?
2025-04-18 15: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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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双方离婚时,财产的归属已经确定,那么在复婚后已经确定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因为,虽然是复婚,也是一种重新结婚的形式,人可以复合但是财产不能自动复合,除非进行财产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如果离婚时已经分割,复婚后没有再重新登记,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时一直没有分割,复婚后任然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