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异地当兵家属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带证件领取。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今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伍通知书;
2、优待安置证;
3、家庭户口簿;
4、领取人身份证。
国家和军队给予大学生选取士官的优惠政策主要有5项:
一是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二是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三是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四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五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按照解放军现行士官制度,士兵服现役两年后可以选取为士官,其等级由下至上依次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待金
大学生异地当兵家属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满,带上相应证件便可以领取军属优待金。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伍通知书;
2、优待安置证;
3、家庭户口簿;
4、领取人身份证。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今年国家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补偿范围。
扩展资料:
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按下列标准发给优待金:
(一)农业户籍入伍的,不低于其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
(二)非农业户籍入伍的,不低于其所在县(市、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不低于其入伍前基本工资的70%;中专以上毕业尚未的青年应征入伍的,按在职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发给。
(三)对超期服役或者在海防、边防、高原等条件艰苦地区服役,以及在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当年应按不低于其优待金的20%标准增发优待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待金
按规定,在校大学生享受同期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待遇,其家属可凭就读学校所在地有关部门发放的入伍通知书、优待证和入伍大学生入学前的户籍证明到县民政局领取优待金。
享受大学所在地补贴(包括退伍后一次性就业补助和服役两年的家属优待金),不过有个前提,就是你要是在学校武装部或者学校所在地武装部入伍的才行,安置就不是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