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如果你的外包装体现的全是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信息,没有你的信息,那么是可以的。如果你只打上该工厂的QS号其他的不予打印,甚至不打该产品生产厂家的信息,则是不可以。
另外,如果你从该厂家进了货后,进行分装,比如从生产厂家进了若干大包装(假设一大包为100KG)的产品,想自己分装为小包装(假设为500克/袋)后进行销售,那么要看这是什么产品,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06)中有着详细的规定,比如在粮食加工品类别中的0104申证单元中就规定: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允许分装,但谷物粉类制成品不允许分装。其他还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建议你上网自己查询一下。
你这样说违法的,不要为了一点小钱出大钱
你这样做是违法的,侵犯到他人的权利了,如果被发现举报会被工商局处罚。
不可以随便更改生产厂家的,把工厂的东西修改为自己公司卖出去,就是属于侵犯他的权力,还没有经过别人同意使用他们生产许可证号,就是犯法,因为别人有外观包装设计商标等等。现在可能就是工厂举报到工商局来检查你公司了,小心谢谢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