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是优先工作者,而EB-2是专业人士,对优先工作者的定义要比专业人士高得多,下面是具体解释,请看。
1、优先工作者(EB-1):
第一类:科学、文艺、教育、商业和体育各界的卓越人材(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
· 说明: 无需受雇于公司,无需劳工卡
· 条件: 申请人需提出至少三项下列证明
· 曾经获得国际认可的奖项,如诺贝尔奖,艾美奖等
· 为国际学术机构之会员,此学术机构认定会员之标准为会员需有卓越之成就
· 曾有他人发表之文章介绍其人成就
· 为某些学术机构评查他人论文,成品
· 为某些科学,艺术领域重要发现之主要贡献者
· 发表多篇重要论文,完成多项成功作品
· 主持或管理着名机构或公司,高薪,一般一年左右能办下来。
第二类:杰出的教授和研究员 (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 说明: 需由受雇之美国公司提出申请,无需劳工卡,需有三年经验
· 条件: 申请人需提出至少二项下列证明
· 曾经获得国际认可的奖项
· 为国际学术机构之会员,此学术机构认定会员之标准为会员需有卓越成就
· 曾有他人发表之文章介绍其人之工作
· 为某些学术机构之评审会员或主要干部
· 为某些重要科学研究之主要作者
· 曾发表文章,论文,作品,书籍 ,一般在一年左右能办下来。
第三类:跨国公司行政人员和经理 (Mangers or Executives subject to International transfer to US)
对跨国公司行政人员和经理的定义如下:管理一个机构或企业重要部份的营运、具有个人的决策权、具有企业营运的决策权等。
· 在申请时三年内需有至少一年以上经理资历,无需劳工卡
· 通常先以 L 签证进入美国,再转换成绿卡,一般在一年左右能办下来。
2、专业人才(EB-2): Advanced-Degree Professionals
第一类:科学、文艺、教育、商业和体育各界的优秀人材 (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
§ 说明:需由受雇之美国公司提出申请,需劳工卡
§ 条件:需证明申请人之特别技能将会使美国受利,
所谓“特殊才能”是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里拥有优秀才能的人士,其专业水平远远超过这些领域里普通的水平。申请移民时,移民局要求提供下列各项材料中至少3项:
(1)某大专院校发给此人的学位证、毕业证;
(2)由现在或过去的雇主证明此人在申请的专业中至少有10年的全职工作经验;
(3)从事该职业的执照或证书;
(4)证明因特殊才能而拥有的高薪金;
(5)为某专业协会成员的证明;
(6)在专业领域拥有重要贡献,得到同行、政府、专业组织的承认。
目前,中国大陆要等五年左右能获得此类签证。
第二类:高学历之专门人材 (Professionals with Advance Degrees or Equivalent)
§ 说明:需由受雇之美国公司提出申请,需劳工卡
§ 条件:硕士学历,或者是学士学历加五年经验
目前此类别最多申请人为市场分析师,投资顾问,教师,医生,演艺人员,电脑设计或电脑工程师。 中国大陆需要等五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