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医学不发达,像DNA或者指纹的东西很明显古代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唯一有用的无非就是按指纹、看鞋印、观察身高体长等等肉眼就能识别的,一旦有人失踪,除非这些官员神探附身,否则一般是不会找到尸体的。而且在古代,上报案件都是需要证人、证物还有如果是杀人的重大案件,必须有死者的遗体,否则是不会立案调查的。
在古代,如果没有发现尸体,即使有其他的旁证材料,仍然不能直接定罪。实在需要定罪的案件,一般的官员无权处理,他们需要上报给朝廷,再由朝廷选择是派官员还是皇帝亲自审查这个案件,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个案件并不会有太多的进展,毕竟能被明官告破的案件实在是少数,大部分都是死后根本找不到尸体。
其中,古代有这样一起案例。在一对新人大婚的当天,新浪突然发疯了一样跑了出去,最后溺水身亡,最后新娘将同时吃饭的客人告上法庭,认为他们见死不救。客人们都说:“我们岂能见死不救之理?实在是因为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我们都猝不及防啊!”而县官也认为客人们说的有道理,所以这个案件找不到新的线索,就以自杀结案了。
但是新的县官来看后,发现当时并没有人看清楚溺水人的面孔,而且他搜查了新娘的家后,发现新浪就被埋在她家后院。原来是,这个新娘被一户富豪看上了,于是新娘的母亲和富豪就导演了这样一段戏份。可见当时,如果没有一个很灵动的官员,这样的案件其实大部分都是被雪藏了。
古代发生凶杀案后,如果“死不见尸”,法官一般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案子。
肯定会对其处罚的病人,是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存在,如果见不到身体肯定是被放走了,
我觉得法官应该断不了案子的,因为那个时候条件比较差,没有线索应该是没用的。
古代死不见尸的案子,基本上都是无法破案的,只能草草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