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笔恩命名堂问?在网上无事,有人恶毒造谣,无中恶言,法律应承担的后果?

2025-04-03 1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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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网上无事恶毒造谣的话,这种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主要是会形成诽谤罪。

造谣罪和造谣诽谤罪在法律上属于诽谤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就是关于诽谤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规定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按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此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要件规定得都很明确,对客观方面要件中的内容也作了规定。

回答2:

造谣
根据谣言的具体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首先,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1:第一类是危害我国的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国防利益的网络谣言。2:第二类是危害法律实施或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谣言。3:第三类是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名誉、荣誉权的网络谣言。 其次,若谣言危害程度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后,在网络上编造谎言、虚构事实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对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从民法学角度来看是一种侵权行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第一,不管是造谣,还是传谣,情节严重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大家可以参考近年很多因网络造谣传谣被依法惩处的案例。

第二,回答中所说,“造谣者不承担法律责任,传谣者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什么神仙逻辑?首先,造谣者捏造虚的事实,损害或者重伤他人,其从一开始就具有可罚性,况且,造谣者是谣言的源头,不惩治源头,反而只抓支流,这是什么道理?其次,在网络中,网民们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而轻信甚至传播谣言,有的还添油加醋,对于这种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传谣者,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从另一个角度说,传谣者总是多于造谣者的,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变成了传谣者,造谣者也是罪恶的始作俑者,试问,如何对成千上万的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却不追究那几个(或者一两个)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呢?

谣言止于智者,面对谣言首先我们自身要有理性的判断,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做出自己的小贡献。

回答3:

在那种小人得势的时候,你是拿他没办法的,你的一切解释都是徒劳。

庸众是小人的无意的帮凶。

等到庸众真正了解了你认识了你,你已经受到无法弥补的伤害。你血泪长流!

什么是小人?没有羞耻没有人性最会算计的人,他之所以拼命诋毁你,就是因为他已经算好了账——他包赚不赔。

要他赔,你就得不要命。

可人家多你一条:既不要脸,又不要命!

古人对付小人很简单——把来一刀杀了。

可现在杀人偿命,你要想想,他那肮脏下流猥琐不堪的命配得上你的命不?

现在头条上有很多与小人相处的方法,可以找来看看。

总之一条,别对小人好,他们是从来不会被感动甚至以恩将仇报作为做人信条的。

伤害我最深的,是三个我曾经对他们有恩的。

有一个被分在定向分配麻风村的专业,他求到我,我辗转托人帮他转到我们师范专业,我和他非亲非故!他一到班上就拼命伤害我。

有一个从教办下放,到学校打钟,他老婆觉得不光彩和他闹离婚,我找校长说情给他转了工作,当伙食团长。刚去一个月就两千元说不清楚,校长找他他提刀追那女校长,校长哭着对我说,某老师你推荐的什么人啊!后来他搞书法每写一幅就非要我提意见,说他好他就骂我。我从报上看到诗歌征稿启事,告诉他,帮他修改诗歌,5句改了3句半(标题),发表了得奖了,他到处说不改还好些。我找人给她介绍女朋友他睡了人家一个暑假就甩了。他对我给他的同情和帮助的报答发展到高潮,就是唆使我楼下精神病人天天烧垃圾熏我一家搞得我一家人肺如刀割!

他们疯了一样仇恨我诋毁我。

这样的人不多,他们基因不好。

没办法。

回答4:

这种事应该可以向律师咨询一下吧,向法院起诉呗,造成损失是可以向他们要赔偿的。现在真是什么人都有,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