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只有产权,没有·永久使用权!
住房属于谁,权益是谁的,就是看房产证!房产证登记人是谁,就就拥有产权,可以自由选择处置房产产权,可以自由买卖转让,抵押更名房产产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法规允许交易的房屋,其居住权、产权因房屋买卖的发生而转移,《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以下两种情况居住权可以对搞房屋买卖合同:
1、《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
2、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其居住权或其它权利可以对抗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屋唯一的行使权人: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证或者产权所属人于次方的行使人。如果是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房屋买卖,那其他的一切因素基本上无法干涉(夫妻除外)。还有!咱们国家对国家暂无所谓永久居住权一说。只有使用权(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