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具体地说,仅供参考:什么才是你的力量?------关于法律谈判的粗浅认识及思考又是一年期末到。所有的课程都到了结束的时候,选修课首当其冲地先行结束了。这一学期的法律谈判,每每想起总有一丝疑惑:怎么去谈判,如何去实施谈判,谈判的效果如何去体现?这些曾经都困扰着我,在学期的最后或许下面的思考可以有所解答。一:对法律谈判的认识在一系列更直接更为效的生存法则面前,法律谈判的战场大多是合同谈判。通常就是对商务条款进行细致地沟通与商谈,而将法律条款的草拟与谈判交给律师完成。但实际的工作中却大多是律师直接参与谈判,充分发挥作为律师的天然优势,这样一方面加大了谈判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法律实效,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法律职业就是谈判。无论是什么场合,这样的任务,这们的使命就决定了法律人的性质。谈判无规律,客户的理解才是最后的底线。道德规范、职业声誉这些都组成了律师或者所有法律谈判者必备的基本所需。个体自然优势的威力外加有效的人际交流这些都是法律谈判的成功关键,通过提高个人能力来提高成功几率。从长远角度来看准备将会有额外收获,技巧对于谈判制胜也是一种有效的辅助。估计对方的实力也是对自己准确的评估,因为目标的变动要时刻保持灵活性,策划战略性的离开策略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自身的主动性。二:对法律谈判上课的建议于是在法律谈判课中,便出现了这样很尴尬的局面;讲者不知如何去讲,听者不知所云,曲高而和寡,受众日稀。而在所有谈判场合都离不开新闻媒体、政府权力。假如离开了这些支撑,法律谈判何去何从?几乎所有的名律师都来源于前政府的高官、法检退居的二线人员。法律谈判无形中落入言必称关系,行必套金钱与饭局的怪圈。于法律文凭贱如粪土的今天且又是一群无钱无权的学生,他们的前途又在哪里,天亮后他们又能去哪里找这样的关系?基于上述思索建议如下:1、紧密联系实际,关注学生就业。现在的单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单位,从上班报道的第一天起你便不得不为住宿而奔波着去租房,为上班方便而吃快餐,为了赶上签到而拼命去挤公交。单位什么都不会给你,能给你的也就是你有一个单位,仅此而已。在大学生全面面向基层就业的大形势下,为人做事,现在早已不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年代。人人都是往高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上学之人,人人都是有着成材那样的雄心壮志,又兼有许三多那样踏踏实实往前走的朴实无华。减少学生走路的坎坎坷坷,缩短学生在城市的人流中努力奋斗的时间。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当前社会法律人的处境,以引起共鸣,这或许就是学校所能做的最大的改变。2、突出谈判,授人技巧。我们把法律谈判变相的等同于法律技巧的授予,和模拟法庭的功能相提并论。这就看出所有人的希望与思索。通过这样的课堂,这样的授课方式来提升自己,改变时下的一些落后法科生培养模式,不让法学本科生质量下滑,更不能让研究生质量下滑,人为地切断这些造成质量下滑的背后的推手。在改变学生命运的同时也提升了学校自身的名气。这些都对任何一方有利,通过双方的努力,群体性的互动来改变我们的自身,提高我们所有贵大人的名气!